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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神起三人:SM待遇不公平,唱片收益每人分0.4%
http://china.ibtimes.com 2009年08月03日 11:01 來源:國際財經時報
最近與所屬公司SM產生矛盾的偶像組合東方神起成員英雄在中、秘奇有天、細亞俊秀等三人透露了出道以來公司沒有公平待遇的事情,也是這次起訴的原因之一。
負責英雄在中、秘奇有天、細亞俊秀等三人的起訴的世宗法律事務所方面表示,“東方神起的成員們從SM沒有得到他們所付出的代價。”
世宗方面在公開報導中表示,“成員與SM簽約期間從SM沒有得到恰當的待遇。他們連簽約金都沒有,按合同唱片收益分配條項(最初合同)如唱片銷量為50萬張以上時,發行下一張專輯的時候每人得到1000萬韓幣(約合人民幣5萬)。”
接著表示,“但銷量少於50萬張時,一分錢也得不到。此條項到2009年2月26日才更改,更改後的唱片收益分配僅僅是銷量的0.4%~1%”。
世宗方面表示,“成員們數次提出要求更改不恰當的合約,但SM一直沒有收取他們的意見。”因此不得不決定起訴。
朴有天、金在中、金俊秀等三人在7月31日提出訴訟,要求解除與SM公司的所屬協議,因為東方神起其他兩名成員鄭允浩與沈昌瑉沒有加入到這次訴訟,如果法院接受樸有天等人的請求,那麼樸有天等三人就將脫離SM公司,而鄭允浩等二人則是留在SM公司。
這…
太誇張了啦
不過…當初為何會簽約勒
為了理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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