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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絲斥責SM:東方神起不是猴子
來源=Edaily SPN (2009.09.10 14:33)
超人氣偶像組合東方神起的歌迷們以在報紙上登廣告的形式指出,東方神起成員和SM娛樂公司(以下簡稱SM)間的專屬合同有失公允。東方神起的歌迷10日在某日報上登出一則廣告,上面寫著“他們不是猴子,東方神起是擁有人格權和表決權的人。”
在該廣告中,東方神起的歌迷援引了組合和SM間專屬合同的部分內容,把東方神起成員比喻成被遮住口眼的猴子,諷刺了合同的不公平性。還用了(以SM的口氣)“別想知道太多”、“別提主張”和“別期待有什麼答案”等廣告語進行了尖刻的批評。
歌迷們上月20日在同一報紙上登出“您的工作狀態是什麼樣的?”廣告語,對13年的專屬合同和繁忙緊張的日程等提出指責,對SM施加壓力。除報紙廣告之外,東方神起的歌迷還集體行動,針對13年的專屬合同期限向國家人權委員會和公正交易委員會遞交了申訴材料。
細亞俊秀、秘奇有天、英雄在中三位東方神起成員今年7月31日將所屬經紀公司告上法庭,提出臨時處理申請,要求中止專屬合同,雙方矛盾愈演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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