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神起輸官司將支付4000億違約金,相當於人民幣23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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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神起輸官司將支付4000億違約金,相當於人民幣23億元今天召開了一場社會上多方人世出席的東方神起事件討論會出了點新聞報導 東方神起輸官司將支付4000億違約金,相當於人民幣23億元... PS.是討論會上各方發表的意見東方神起簽下13年的合約,期間再加上練習生時期和入伍時間可以說長達18年。儘管沒有公開,但是因為這個問題而萌生自殺意圖的偶像明星不止一兩人。因為合約的關係,即使想再開始平凡的學生生活也是不可能的。(金大武 nocutnews 放送演藝 組長)東方神起在韓國和日本等亞洲地方進行演唱會的次數達103次。出道後68個月期間所出演的節目可以圍繞地球6圈。但是,一年中可以休息的時間竟然不到2周。東方神起每年收入只為2億韓元。(東方神起歌迷 金恩雅)超越想像的日程,一整天東奔西跑是常事,以團隊合作為名義強制過度的宿舍生活,扼殺個人私生活,把報恩’‘恩惠為藉口,讓年少的偶像明星無法對自己的活動和收入提出合理的要求,這樣的演藝製作系統是無法解決東方神起的訴訟事件的。(李東言 韓國藝術綜合學校 教授) 緊急討論會通過東方神起事件摸索演藝管理系統的問題與對策14日下午2點於首爾亭洞francesco會館裏由文化聯隊組織舉行。由nocutnews 放送演藝組長金大武,韓國歌手協會 事物總長金元燦,東方神起歌迷俱樂部會長金恩雅等各界人士參與的會議上,對於這次事件各自發表了見解。討論會還由3010~30代的東方神起歌迷參與。 韓國藝術綜合學校教授李東言表明在東方神起和SM ENT簽下的合約條件下,東方神起該付的違約金達4000億韓元”“而這個數位遠遠超過公平交易委員會所規定的標準合約書的內容。他還表示作為頂級偶像組合和頂級演藝管理公司所定的合約,是非常不合理的 漢陽大學文化內容課兼任教授乇賢閔表示因為和企劃社收益的首創問題直接相關,東方神起成員和SM ENT間很難有圓滿的協議”“不改變經過大企劃社的幫助才能成為明星的方式,這個問題是解決不了的 這天討論會上,東方神起歌迷俱樂部仙後會員金恩雅(39)參與會議也發表了自己的意見。前MBC節目作家金恩雅表示為了有分量地傳達東方神起歌迷們立場,讓我這個30帶後半的人出來收集歌迷們的意見 金恩雅號召從歌迷們收集的日程表看來,出道後東方神起所消化的日程超出想像”“東方神起這次的事件,希望大家不要看作是為了飯碗而進行的鬥爭,而是人權。接著她表示了歌迷的計畫東方神起的歌迷們對於以後SM ENT所銷售的全部專輯和寫真,DVD,音源服務等進行不買活動 (重複部分省)

 

 

這是指如果不幸敗訴的情況啦

還以為怎醬快就有結果

支持~不買SM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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